海外知識產權制度及政策動態(2025.08)

發布時間:2025-09-11 17:24 信息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海外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

(一)特朗普政府擬改革專利維持費制度 美國生物技術行業面臨變革

特朗普政府正考慮將美國專利維持費結構從現行的三次固定統一費用,改為按年計征的基于價值的稅收模式。根據該提案,專利權人需支付其專利估值1%至5%的費用以維持專利有效性,旨在增加政府收入并減少預算赤字。然而,此舉可能顯著改變生物技術行業的知識產權格局,并顛覆其現有商業模式。新費用結構還可能削弱美國專利制度激勵創新的目標。消息公布后,因投資者預期成本上升、利潤縮減,多家生物技術巨頭的股價應聲下跌。

對生物技術企業的影響

目前,許多美國制藥和生物技術公司出于戰略考慮(如阻斷競爭對手及通過許可創收),會廣泛提交專利申請并維持所有已授權專利。生物技術行業通常依賴以專利實力為基礎的風險投資和許可協議。維持費上調可能導致專利申請量減少、知識產權地位削弱及資金可用性下降。

根據專利估值方式的不同,這些變化可能對小型生物技術初創企業和學術衍生公司造成尤為嚴重的沖擊。這些機構通常依靠專利吸引投資者和商業合作伙伴,面對緊張的預算和漫長的研發周期,它們可能通過以下方式降低維護成本:以商業秘密保護創新、提交臨時申請以延遲正式申請,以及通過防御性公開阻斷競爭對手。

大型生物技術公司也可能調整其知識產權策略,例如僅維持數量更少但價值更高的專利。若新費用提案導致最成功產品的利潤縮水,企業可能減少研發投入。此外,由于待審(pending)專利申請無需繳納維持費,另一種可行策略是通過提交續案申請延遲授權,不過近期實施的優先權主張費用會使該策略成本高昂。

未來走向

許多問題尚未明確,最關鍵的是專利估值如何確定。專利估值本身具有主觀性和復雜性,由此產生的不確定性可能進一步抑制投資與創新。然而,該費用變革或面臨重大法律挑戰。《美國法典》第35編第41條規定,國會明確規定了專利維持費金額,并授權局長“根據勞工部長確定的前12個月消費者價格指數波動”調整費用。因此,行政部門設定專利維持費的權限似乎有限,總統提案或需通過立法程序修改法律。國會是否愿意推動這項可能產生深遠影響的改革,仍有待觀察。(編譯自IAM網站)

(二)韓國知識產權局與國家情報院聯合召開量子密碼專利應對戰略會議

韓國知識產權局宣布,將于2025年8月7日15時在韓國知識產權中心與國家情報院共同召開“量子密碼專利應對戰略會議”,并邀請參與KpqC(韓國后量子密碼)開發的相關機構出席。

量子密碼:基于即使量子計算機也難以破解的數學問題而設計的密碼技術,因其在量子計算機時代仍能確保安全性,故被稱為“后量子密碼”(Post-Quantum Cryptography, PQC)。

隨著量子計算技術的發展,現有密碼技術的安全性正面臨威脅。在此背景下,量子密碼作為一種戰略性防御技術逐漸興起。韓國通過韓國后量子密碼競賽”率先布局,并于2023年7月宣布了“國家量子密碼轉換綜合計劃”。

國家抗量子密碼轉換綜合計劃:由國家情報院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的綜合計劃,旨在通過開發韓國量子密碼及相關核心技術(至2024年)、推進標準化與實用化及轉換技術開發(至2030年)、完成密碼體系轉換(至2035年)等措施,增強國家信息安全體系的安全性與競爭力。

本次會議旨在推動KpqC(韓國量子密碼)的標準化與實用化,并以此為基礎支持相關密碼體系轉換技術等商業化基礎的構建。

韓國知識產權局計劃與國家情報院合作,依托專利大數據分析診斷抗量子密碼技術及產業動向,支持國內產業界制定應對策略。同時,為呼應新政府“靈活實用政府”的政策方向,該局還將通過與產業界的協作,探索將KpqC(韓國量子密碼)的源頭技術、應用技術及轉換技術轉化為具有實際產業價值與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專利,以保護韓國下一代密碼技術并強化國家技術主權。編譯自韓國知識產權局網站

(三)中國臺灣地區更新非傳統商標審查標準 注冊要求出現新變化

為配合2024年5月修訂的《商標法》,TIPO(中國臺灣智慧財產局)已對《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作出修正。修訂后的指南于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商標法》修正案規定:包含功能性元素的商標圖樣必須以虛線方式呈現該元素;若無法使用虛線,申請人須聲明該功能性元素不屬商標保護范圍,否則不得注冊(第30條第4項)。

根據修訂后的第2條第1項第1款,商標的功能性元素必須在商標圖樣中以虛線標示。例如:鞋用清潔海綿容器的頂部掛鉤(懸掛功能)和瓶身曲線凹槽(防滑握持功能),申請時均以虛線標示。

此外,申請人還需在商標描述中說明虛線部分代表功能性特征、商標使用方式或其他非顯著特征。該說明用于協助審查過程并確保商標權范圍清晰界定。

對于無法以虛線表示的功能性元素(如聲音、氣味),申請人須聲明其不屬商標組成部分,以明確權利邊界。未履行上述任一要求將導致申請注冊被駁回。

修正條款第2條第1項第1款特別指出:需注意,非傳統商標所保護的主要顯著特征不同于傳統商標的文字、圖形等平面要素,而是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息圖、聲音等本身。例如:立體商標的顯著特征是指由長、寬、高構成的整體三維形狀應用于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時產生的商業印象。若申請人僅以虛線在產品局部標注文字、圖形,或僅聲明不主張某些形狀的商標權,卻未清晰、精確地呈現欲保護的立體商標,則需補充說明或將申請修正為傳統(二維)商標。

此外,因應審查實務需求,本次修訂還新增了立體、顏色、動態、全息圖商標的描述范例,為申請人和審查員提供參考依據。編譯自IAM網站

(四)英國與新加坡將繼續開展知識產權合作

UKIPO(英國知識產權局)與IPOS(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已簽署新的諒解備忘錄(MOU)。該備忘錄旨在推動雙方在現有堅實合作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協作,并正式承諾將持續分享前瞻性領域的最佳實踐,涵蓋知識產權審查、知識產權金融、知識產權商業化與企業支持,以及新興技術發展等方向。

備忘錄為雙方機構開展廣泛合作活動提供了正式框架,主要合作內容包括:舉辦會議、研討會等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共享相關法律、政策與法規的最新動態信息;推動多領域知識產權最佳實踐交流。

8月6日,英國知識產權局局長與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局長共同簽署該協議。

英國知識產權局局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值此新加坡與英國建交60周年的特殊里程碑時刻,我很榮幸簽署這份續簽的諒解備忘錄。自雙方首份知識產權雙邊協議簽署十年以來,此次續簽將進一步鞏固我們長期以來的緊密伙伴關系。在當今互聯互通的世界,與全球合作伙伴共同應對挑戰至關重要。這份新備忘錄為深化我們重要合作、解決共同關注領域的問題提供了堅實平臺,將為兩國企業、創作者和創新者帶來切實利益。

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局長表示:“我們很高興共同慶祝新英建交60周年及與英國知識產權局合作10周年。與英國知識產權局續簽備忘錄彰顯了我們致力于培育創新知識產權生態系統的承諾,以增強雙方機構的知識產權能力與專業水平。我期待未來數年與英國知識產權局保持緊密合作。”編譯自英國知識產權局網站

(五)歐盟將其創新產業推向困境

歐盟委員會大幅削減關于SEP(標準必要專利)的立法提案,違背了其提升競爭力、簡化歐洲創新企業運營規則的承諾。

此舉使SMEs(中小企業)及創新者被迫滯留于一個推崇不透明操作而非公平競爭的混亂體系中。我們需要勇氣修正明顯失效的機制,而非在少數既得利益者面前保持沉默。僅有寥寥數家企業從該撤回決定中獲益,而歐洲其他企業仍將繼續面臨海外大型專利持有者的系統性濫用。

7月31日,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向媒體透露了撤回SEP(標準必要專利)法規立法提案的決定。這對所有推進數字化轉型的歐洲企業都是重大打擊,如今這些企業被迫接受關于Wi-Fi、無線充電等關鍵技術的不公平許可條款。

FSA(The Fair Standards Alliance,公平標準聯盟)對歐盟委員會“持續關注SEP(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摩擦”的意向表示認可,并完全認同其發言人關于“SEP法規本是解決SEP市場失效問題的恰當措施”的表態。

缺乏SEP(標準必要專利)法規意味著歐洲創新企業將失去公平獲取5G等關鍵基礎設施的機會。這一撤回行為加劇了歐洲的戰略依賴性,而非強化其產業實力。

撤回SEP法規的決定無視了多年來企業界對法律與商業確定性的呼吁,也違背了在歐洲建立統一透明體系的需求,尤其是那些正尋求將標準化連接技術整合至其產品與服務中企業。FSA(公平標準聯盟)的成員既包括歐洲半導體制造商等中小企業,也涵蓋許多歐洲最成功的大型企業,其產品與服務每日惠及數百萬歐盟消費者。

據稱歐盟委員會發言人表示“議會與理事會均未對SEP(標準必要專利)提案發出明確支持信號”。FSA(公平標準聯盟)對此解讀持反對意見。SEP(標準必要專利)法規此前已獲得歐洲議會及多數歐盟成員國壓倒性支持,其設計初衷是為標準化技術許可建立平衡框架。此次撤回向依賴可預期且公平的SEP(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系統的創新者與企業發出了極其消極的信號。

FSA(公平標準聯盟)長期呼吁為歐洲整體產業消除發展障礙、助力其蓬勃發展。這些行業既包括半導體制造商、智能能源解決方案提供商,也包括醫療設備制造商,以及為歐洲民眾生活各方面提供連接設備的企業,而“缺乏統一協調的標準化連接技術許可框架”,正是其中最主要的障礙。編譯自歐盟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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