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識產權制度及政策動態(2025.07)
(一)英國簽署《利雅得外觀設計法條約》 2025年7月11日,英國知識產權局局長亞當·威廉姆斯于日內瓦舉行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大會期間,代表英國政府正式簽署了《利雅得外觀設計法條約》,由WIPO總干事鄧鴻森出席見證。簽署儀式完成后,英國知識產權局將立即啟動與利益相關方的磋商程序,推進條約的正式批準工作。該條約對國際工業設計保護申請流程進行了系統簡化和統一規范,為尋求海外創作保護的英國企業和設計者提供制度保障。 《利雅得外觀設計法條約》于2024年11月22日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召開的WIPO會議上談判通過。根據條約規定,《利雅得外觀設計法條約》需經15個國家向WIPO交存加入書后方可正式生效。該條約將簡化外觀設計注冊的申請、續展或維持程序,以減輕設計者的行政負擔。(1)在所有締約方統一申請流程,限制申請表中需提交的信息要素;(2)簡化獲取申請日(設計保護起始日)的要求,避免因程序延遲導致權利喪失;(3)統一設計注冊相關問詢與答復的時效規范;(4)推動外觀設計體系現代化,包括推廣電子申請系統及建立公開的注冊設計數字數據庫。這種透明度制度能夠確保設計者的設計是新穎的,而非重復的現有設計。 目前條約簽署國有: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中非共和國,剛果,哥斯達黎加,科特迪瓦,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岡比亞,加納,黎巴嫩,摩洛哥,巴拉圭,菲律賓,摩爾多瓦共和國,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蘇丹,烏拉圭,烏茲別克斯坦,津巴布韋。(編譯自英國專利局網站) (二)慕尼黑法院就SEP許可費問題發布指南 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第七民事庭首席法官Sch?n博士發布了一份詳盡的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指南,圍繞相關法律框架及近期發展動態展開了探討。該指南雖是在中興訴三星案中發布,但其仍具有普遍適用性。 VoiceAge EVS v. HMD案:地區上訴法庭不會將提供擔保視為避風港,而是將其作為評估專利權人的報價是否符合 FRAND 原則(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前提。合議庭認為過分強調擔保沒有意義。這樣不僅會推遲SEP(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獲得許可費的時間,進而影響其對新研發的再投資,而且即使不提供擔保,實施者也應有其他方式證明其獲許可的意愿。 關于華為訴中興案: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不認同實施者會因訴訟壓力過大而被迫在面臨禁令嚴重威脅時同意支付超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費率的觀點。文件指出,企業必須應對訴訟并處理相關風險,這屬于正常的商業運營范疇。 許可費率水平:更高的SEP(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是可取的,前提是它們不至于高到導致產品從市場消失。若提高消費者價格有助于為創新融資,這種價格上漲是可接受的。 FRAND是范圍,非具體數值點:與英國法院 “無論實際何種費率均符合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 的思路不同,慕尼黑法院反對法院強制一方接受或提出單一費率。相反,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是一個范圍,SEP(標準必要專利)持有者甚至可以在初始報價時提出超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的費率,只要其在后續談判中通過折扣最終達成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費率即可。 許可費基數應為同類產品均價:基于百分比的許可費率不應以實際售價為基礎,而應以同類產品的均價為基礎。 仲裁提議:如果實施者僅在頒布禁令前的很短時間內提出一個合理、可接受的仲裁提議,這很可能不足以被視為善意被許可人。如果仲裁提議是及時且合理可接受的,則可能有所幫助。 無權獲得臨時許可:慕尼黑法院表示,實施者無權通過訴訟主張臨時許可。法院也無法理解臨時許可造成的拖延有何益處。 可比許可協議:對于過去未經許可使用的支付,遠不如未來許可的支付重要,因為實施者無法追溯提高已售產品的價格。 交叉許可:在凈被許可方歸屬明確的情況下,交叉許可并無太大影響。實際上,德國法院將逐案進行專利審理,然后重點審查包含涉案專利的整個組合的報價是否符合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編譯自IPFRAY網站) (三)英國政府啟動SEPs(標準必要專利)制度意見征詢 IPO(英國知識產權局)于7月15日正式啟動SEPs(標準必要專利)生態系統擬制措施意見征詢程序(截止于2025年10月7日)。 SEPs作為實施5G等關鍵技術標準的核心專利,是智能設備、電動汽車、智能制造及醫療創新等領域互聯互通的基石,對推動實質性技術變革具有戰略意義。然而現有證據表明,英國SEPs生態系統運行效率低下因而導致創新障礙,其中對中小企業實施標準化技術的障礙尤為明顯。具體表現為:專利權人與專利實施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許可流程不透明、爭議解決機制的成本高且程序復雜。 此次意見征詢聚焦于構建更高效的SEPs運行框架政策方案,在保障專利持有者權益的同時為技術實施主體提供支持。此次提案目標在于降低專利許可之間摩擦沖突、提升爭議解決效率、彌合市場參與者間的信息鴻溝。 所提議的措施將面向各類規模企業,重點推出兩大關鍵機制:(1)設立專項費率裁決機制,確立SEP專利組合的許可費率,提升定價一致性與透明度,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高效經濟的費率獲取渠道;(2)建立強制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專利權人向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標準相關的專利可檢索數據,從根本上解決現行制度下許可義務透明度不足的結構性缺陷。 此次意見征詢所涉及的其他內容包括:(1)訴前協議制度:評估該制度在SEP談判中的有效性,特別是其在促進相關方盡早披露關鍵信息方面,談判如若陷入僵局可能引發訴訟的情形,是否需要建立專門針對SEP的訴前協議程序;(2)必要性核查方案:分析所有市場參與者獲取必要性核查服務的可行性,探討政府是否應提供專利必要性認定意見服務;(3)SEP救濟措施:評估現有專利框架是否為SEP爭議提供充分救濟;(4)ADR(替代性爭議解決):調查各類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對ADR機制的使用情況與可及性,了解企業在獲取ADR服務時的障礙。(編譯自英國專利局網站) (四)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推出外觀設計專利審查AI工具 USPTO正在推出Design Vision,這是第一款基于人工智能(AI)的圖像檢索工具,將通過PE2E(Patents End-to-End,專利端到端)檢索套件提供給外觀設計專利審查員使用。Design Vision是該機構為簡化審查流程并減少申請積壓所采取的更廣泛努力中的最新舉措。 Design Vision是一款基于人工智能的圖像檢索工具,專為USPTO定制開發,旨在通過支持使用圖像作為查詢進行現有技術檢索,以輔助和增強USPTO審查員的圖像檢索能力。該工具提供集中訪問和聯合檢索功能,允許審查員通過單一檢索界面,同時查詢來自全球80多個注冊機構的設計專利、注冊設計、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數據,這些機構包括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EUIPO(歐盟知識產權局)以及其他外國知識產權局。該工具將審查員上傳的查詢圖像與可用數據庫進行比對,并根據圖像相似度返回可排序的檢索結果。其獨特功能包括:可選擇最多七張上傳圖像進行搜索查詢、用戶可調節視覺特征的權重、用戶可聚焦于被搜索圖像的特定區域以及文本和分類過濾器。Design Vision增強了外觀設計專利審查員可用的其他檢索工具,但不會取代它們。 為確保數據安全并遵守《美國法典》第35編第122(a)條所要求的專利申請保密性,USPTO已實施NIST(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的安全控制措施,并使用經FedRAMP(聯邦風險與授權管理計劃)授權的云服務在此工具內運行搜索查詢。(編譯自美國專利局網站) (五)歐洲專利局局長會見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總干事 2025年7月7日,歐洲專利局局長安東尼奧·坎普諾斯在慕尼黑總部會見到訪的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總干事邁克爾·施瓦格率領的代表團。此次高層會晤重申了雙方機構的戰略伙伴關系,并就當前全球知識產權領域的挑戰展開交流,重點探討了人工智能在專利審查中的應用,以及擬啟動的試點計劃——該計劃將允許澳大利亞申請人選擇歐洲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 雙方一致認為,面對地緣政治格局變化,亟須強化全球專利體系。在歐洲專利局2023年訪澳成果及局長在弗朗西斯·格里講座等系列活動的基礎上,兩機構重申致力于構建支持社會進步與創新的專利體系。雙方負責人表達了通過歐洲專利局專利技術觀察站與澳大利亞首席經濟學家辦公室聯合倡議深化合作的共同意愿。 在中小企業支持方面,兩機構互通了針對中小企業、高校的專項扶持進展,承諾持續為中小企業和個人申請人提供專利準入便利。 關于知識產權體系透明度建設,在《WIPO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條約》通過后,兩機構特別強調需確保這些領域獲得充分保護。歐洲專利局通過維護全球最大現有技術文獻庫支撐該目標,保障審查員提供全面優質的檢索報告。 目前,雙方已啟動下一輪的兩年期工作計劃制定,此舉將標志著歐澳知識產權合作二十周年,為未來持續協作奠定基礎。(編譯自歐洲專利局網站)一、海外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
公安機關備案號:43010302001013